第三十四章 :为了黄瓜
��架着她也没法报。

  但沈晗月还是怕杨氏会找罗妈妈计较,这才让晴竹托人打听罗妈妈的住处。

  “应该顺利吧?”沈晗月问道。

  “三郎大哥说幸亏走得急,后脚就有几个家丁寻过去了,看身上的衣裳,是咱们沈府的。”晴兰口中的三郎大哥本名叫贺大山,是贺妈妈的三儿子。贺妈妈临回锦州前交代,若有事,可以到德亨典当行寻贺三郎。

  沈晗月这才知道,原来当初典当首饰的德亨当铺竟是自家营生,不过贺妈妈还交代,沈家生意涉猎极广,不是沈族掌事根本不清楚具体产业,所以让自己不能说出去,包括父亲和大哥。

  沈晗月不知道为什么,也不知道为何父亲与大哥都不能知道,但沈晗月还是选择不多问,也不对外说。

  而且她现在最需人手,比如罗妈妈的事,这位三郎大哥就派上用场了。

  沈晗月拉开妆台抽屉,从里面取出一封蜜蜡封得完好的信:“你让三郎大哥再去一趟定安村,记得要亲自去,这里面有几百两银票。”

  沈晗月对书写繁体字还不熟悉,这封信是让晴兰代笔,是以晴兰知道里头的内容,便道:“小姐,您为何要这样帮罗妈妈?你离去那日她突然说要收奴婢与姐姐做义女,后来就病倒了,也不知安的什么心,小姐为何要这样为她考虑?”晴兰先前受尽罗妈妈的苛虐,对她自然是非常不满的。

  “晴兰,其实罗妈妈也是可怜人,以后她不会那样了,而这次病成这样,可能是因为不敢回府故意装的,也有可能是因为我的缘故。”沈晗月一壁说着,一壁将信放入晴兰手中,继续说道:“不管怎样,她的儿子一个残废一个瘫痪,我将她送去定安村,起码有其他人手帮忙照顾,再则将她藏起来,也好过被家丁抓回来让夫人责罚,夫人哪会轻饶了她?”

  “小姐,罗妈妈的卖身契还捏在夫人手里,躲得了一时,日后若被寻到,终归没有活路!”晴竹提醒着沈晗月。

  沈晗月自是明白,只是杨氏如果发现罗妈妈躲起来了,应该不会为她大动干戈吧,所以,沈晗月想着先将罗妈妈藏在定安村,至于罗妈妈的卖身契,她还真得想想办法才行。

  “快去吧,我心里有数,你们俩的卖身契,我也会想办法的。”沈晗月笑笑,挥手让她们出去。

  祖母让贺妈妈交给她的不单单是德亨典当行,更有许多银钱与首饰,所以,沈晗月早已不再操心银子的事,且用来赎她们几个也是九牛一毛,关键是……杨氏这座大山不好爬!

  直接找杨氏要,肯定是不行的。

  或者挖个坑让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