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8章 九镇乱世,从一桌酒席开始(4)
�得自己冤枉,莫觉得国家欠你的。为国家,莫说是瘸了一条腿,媳妇跑了。就算你而今的媳妇小伢儿,全家死尽,那也是应该的。来,喝!”

  说完之后,胡少强还是那种尾大不掉,像是教育小孩的样子看着跛爷。

  跛爷的脸色变了,变得蜡黄。

  呆呆坐在那里,看了胡少强半晌,慢慢放下了手里的那碗酒,说:“伢儿,你喝多哒,早点休息,差不多就可以哒。这碗酒,我不喝。”

  我们所有人脸上的笑容也在同一时间静止了下来。每个人都有不能让人碰的痛处。个子小的,你不能叫他矮子;和尚,你不能喊他秃驴;寡妇,你不能说她的胃胀气是怀孕;公仆,你不能说他猛于虎。

  跛爷也一样,他的痛处就是那个故事。

  关于腿的故事。

  原本,跛爷是九镇的一个杀猪匠,在那个很少有人能够吃得起肉的年代里,他虽然辛苦,却至少也顿顿有肉吃,日子算是简单而快活。跛爷打小就性格豪爽,喜欢结交朋友,长大之后,更是如此。由于自己有个肉摊,那个年代,买肉的正经老百姓并不多。相反,经常过来光顾的是那些有门“手艺”,来钱很快的小偷、扒手。

  有时候,那帮小偷没有做成“生意”,又吃惯了肉,嘴里馋,上门来求,跛爷也不嫌弃,单凭一句话,肉就先让人拿去;那些人倒也不昧良心,不论多久,有了钱一定送来。

  天长日久之下,他和这些人的关系也就越来越亲近,三天两头,就聚一起炒几个菜,喝点小酒,打点小牌。

  后来,其中有个相熟的小偷在九镇赶场的时候,偷了一个生意人几百块钱,被人发现了,逃跑时,路过跛爷的肉档,情急之下,二话不说,脱下自己身上衣服,把钱一裹,扔给了跛爷,说寄存片刻,等会过来拿,就转身跑开了。

  跛爷当时也没当回事,把包裹放在一边,继续做生意。下午快收摊的时候,几个警察找上门来,将跛爷带走。这一走,就是三年。

  原来,那天那个小偷没有跑掉,当场被抓住了,开始不承认,实在扛不住一整个下午的打,招了出来,并且供出了钱在跛爷的手里。

  跛爷被当成同犯,判了三年。刚进牢里还没有一个月的时间,因为脾气暴,不服输,一条腿就被里面的人打瘸了。好不容易熬满三年出来,原本要和他结婚的媳妇已经成为了别人孩子的妈,自己的名声也臭了。

  但是,除了脾气更大,更容不得别人一点欺负之外,跛爷没有变。他还是那样好交朋友,当初那些和他喝酒的小扒手听说他出来之后,也都纷纷找上门来,对跛爷言听计从、五体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