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7章 身着龙袍手提刀
�在胯骨两侧。

  这个样子不是有些滑稽?但是,我却敢保证,无论是谁,真正亲眼见到牯牛手臂的时候,都一定不会觉得好笑。

  因为,牯牛有两只非常非常独特的手。

  同样是周星驰,他在电影《功夫》里面也说过另外一句话:“沙堡那么大的拳头,你见过没有?”

  我见过!每天都见!

  牯牛的手掌宽大到与他整个人完全不成比例,掌心厚实多肉,却又因为常年的劳作变得粗糙不堪;十根手指又短又粗,指关节发达得有些畸形,就像是一把蒲扇上面被人插了十根小铁棍。

  这样的手,你如果拿去弹钢琴,一指头下去,至少都要敲响两个音符;但如果是握一把刀,我想,世界上应该没有多少人能够抢走这把刀。

  但现在,这把刀已经被人抢走了。

  抢走这把刀的人,正是片刻前送悟空回来,并且在我们发动袭击之后,一马当先替悟空杀出了一条生路的陌生高大男人。

  隔着悟空家那道门,光凭这个男人的声音和悟空言语中对他的礼遇,我就察觉到了这个人的不凡。但直到现在,我才第一次真正见到了这个人。

  有些人的长相需要详细描写,需要仔细端详,这样才能被人记住。

  但有些人不用。

  有些人,就算你只是见过他一面,就算八百年之后,他站在千万人的中间,你却还是一眼就能够认出他来。没有任何道理可以讲,就是这么不可一世。

  今天,我终于见到了这样的人。

  牯牛瘫坐在地上,脸上鲜血淋漓,左手掌托在已经明显变形的右臂肘关节位置,面部的表情痛苦至极。那个男人则站在牯牛后方一步处,两只修长的长腿,一只顶在牯牛的后背上,另一只斜斜分开而站,右手提着原本是属于牯牛的那把砍刀,笔直前伸,遥指着对面正试图往他围拢过来的铁明鸭子和缺牙齿三人;左手下垂,顶在牯牛的脑袋顶,手掌中拿着的居然是今晚动手之前,我交给缺牙齿的那把改装发令枪。

  男子没有半点扭头跑掉的意思,也没有说话,就那样渊渟岳峙,四平八稳地站在那里,望着我们的眼睛在街灯的反射中闪闪发亮。

  在狼狈不堪的牯牛的衬托之下,本就高大魁梧的身形越发显得不可一世。

  看着这一切,我突然就产生了一个联想:如果说牯牛是一头皮厚骨壮的蛮牛,那么这个男人就是一只虎。

  一只彪悍霸道,浑身上下每一块肌肉都散发出强悍无匹的爆发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