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章 法师公约
的帝王都不会再直呼其名,叫“大师”、“贤者”、“尊者”、“导师”什么的依据各国不同的语言环境而有所不同,反正都是一个意思。

  也因此,许多声名远扬并且为魔法发展做出过巨大贡献的老家伙们都有自己特定的尊称,比如“大贤者”缪拉、“火焰尊者”费尔、“空间先驱者”柯特等等。

  当然,在蒙巴公国这种魔法师稀缺的小国,这种和贵族爵位的等同实际上没有任何意义,包括最高国主蒙巴大公在内,没有任何贵族会把7级法师当成子爵处理。

  开玩笑,公国里子爵有多少?!魔法师又有几个?!

  一个子爵一辈子升不到伯爵很正常,7级法师要升到10级却只是时间问题。更何况,子爵和魔法师能起到的作用实在是天差地别。

  所以,这种等同实际上“几乎”没有任何意义,完全可以说,这是君主为了明确个人权威而搞出的噱头,将之理解成为一种无奈的炫耀也不算错——之所以用了个“几乎”做形容词,是因为这种等同到底还是有一点官面上的用途。

  假如——仅仅是假如,毕竟这种情况并不多见——当一个没人缘的倒霉蛋魔法师犯了法并且被判为有罪时,那么这种爵位等同就可以在量刑时发挥作用了,毕竟律法里有这么一条:贵族在犯下某些罪以后,审判时应根据其爵位高低给予相应的减刑减罪待遇。

  如果用地球上的顺口溜改编一下来形容这种搞笑的法律,那应该是这样:公爵犯了不是罪,子爵犯了钱一堆,平民犯了烧成灰。

  用现在的眼光来看,这的确不怎么公平,但是当所有人都习惯了特权阶级的存在后,那么这才是真理。

  最后一项不能形容成福利,也不是蒙巴公国独有的特se,它是确保魔法师超然地位的基础,是将魔法师与其它一切职业区分开的关键,也是造成魔法师永远与教会对立的根本原因,它的名字是——

  魔法师公约。

  人类历史上最有名的“不为臣、不为奴公约”。

  魔法师是魔法意志的代表,是人类个人意志的最高体现——人类神圣公约第三条魔法师公约,总纲。

  魔法师有着社会人的特xing,却无须服从国家意志,更无须服从掌握着国家意志的组织或个人——人类神圣公约第三条魔法师公约,第一点。

  魔法师有着遗民人的特xing,却无须服从神的意志,更无须服从掌握着神的意志的组织或个人——人类神圣公约第三条魔法师公约,第二点。

  做为人类世界最高力量的掌控者,魔法师应该永远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