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八七章 二十无罪
点。

  “魏四奉王公公重托前去购马,只带了十许人,横横跋扈从何说起?到了家乡,牧长们听闻后,主动献马。请问,这是丢了皇家的脸,还是长了皇家的脸呢?无罪四。”

  “熊大人确实曾托人送来五千银两,但他之罪乃三司会审九堂勘定,岂是我所能改变的。我欲还与他,熊大人坚决不受,我便替他捐给宁远筑城所用。至于‘传首九边’更是熊大人主动提出,想以自己的死来激励边关将士死守领土,报效国家,与我何干。无罪五。”

  “移宫案时,魏四是李选侍的奴才,做奴才的就只有听从主子的吩咐,有合谋的份吗?要说合谋,我与王安公公才是合谋,因为是他指使我去劝说选侍离开乾清宫的。无罪六”

  底下鸦雀无声,大多数大臣都经历了移宫事件,若不是魏四劝说西李选侍移居仁寿宫,还不知会闹到何种地步呢。

  “先皇在世时,曾赐客氏为我‘菜户’,若说这也是罪,是我之罪,还是先皇呢?无罪七。”

  “魏四奉旨出宫平叛,经内阁、兵部批复准许率腾骧四卫营前去山东。若说我居心何在,我的居心就是让这支内宫禁军得到锻炼,以更好地保卫皇宫,保卫皇上。无罪八。”

  “为臣者,君之令,不可不遵,这点诸位大人都非常清楚。皇上赐婚与我,我虽是阉人,可不遵吗?关于娶妻纳妾也是我之罪是不是滑天下之大稽呢?无罪九。”

  “至于那所巨大豪宅,宅子的一半是我义父孙暹临终所遗,另一半乃朋友之妹托于保管,皆非不义之财,为何不能拥有。无罪十。”魏四说完,从怀中掏出两份证明,“各位不信,可以验证这两样。”

  既然敢拿出,还需要去验证吗?

  “先帝去后,魏四曾暂管仁寿宫,与众位先皇妃十分融洽。而后她们感激,邀我饮酒,以谢恩情,难道违背了人理伦常?倒是先皇去后,先皇妃们无人过问是不是伦常难容呢?无罪十一。”

  “魏四曾为丐帮弟子是在入宫之前,更何况开国高祖也曾是丐帮中人,何罪之有?与闻香教中人来往是为了擒贼,张问达大人曾处理此案,知道我之苦衷。无罪十二。”

  “说我出关便可疑,便是奸细,请问从辽东逃回关内的数万民众难道都是奸细吗?若说杀敌,魏四曾在萨尔浒之战中死里逃生,又在前些日子的广宁之战中杀敌在前,请问各位大人,你们谁比我杀的金兵多?无凭无据,全靠臆想,居心十分可疑。无罪十三。”

  “义父去世,作为儿子理应遵循遗愿。义父遗愿便是能离皇宫近些,永远陪伴大明,我不过是完成他的心愿罢了。至于说陵墓规格,我不知何来的堪比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