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三章 树欲静风不止1
��只为了分得一百两银子!才一百两银子啊,真应了那句老话‘升米为恩,斗米成仇’。”

  舅舅磕了磕烟袋锅中的烟灰,对刘正生说:“害人之心不可有,防人之心不可无!咱们仁义,不能说明所有人都是好心。特别是你,以后手里有东家的钱,千万不能再这么做了!”

  刘正生忙点头:“我记下了!”

  接着他又拿出一封信递给李青林,说:“潘可为来信说要给我介绍工作,就在开封的那个通讯社上班。”

  李青林闻言吓了一大跳,这潘可为所说的“通讯社”应该是中央军校校友调查处或者豫省保安部的谍报股调查处通讯社,两个单位共同以“通讯社”名义作为他们的掩护机关。

  早期加入复兴社人员的政治审查不算严格,只要有高级特务担保推荐,一般家世清白的人都能顺利加入。所有决定加入组织的人员必须填写自己的“履历表”并宣誓保守组织秘密,他们被告知,一旦成为成员就必须“入社则生,出社则死”。这是蒋介石本人亲自为他们定下的生死状,这个传统一直保持到军统及保密局时期。

  李青林展开信纸。信的内容很简单,潘可为在信上首先感谢救命之恩,并托人带来大洋二十块,以示感谢之心意;接着说上次所受的枪伤很重,已经过医院手术,现在正在开封医院疗养;信的最后热情推荐刘正生到“通讯社”工作,并确保他一定会被录取。

  李青林已经确定潘可为是复兴社的特务,******特务的手段李青林在前世了解得不算少,他可不想表哥和臭名昭著的军统有什么瓜葛。这潘可为以介绍刘正生顺利进入这个“通讯社”,证明他要么是相当级别的特务,要么他一定深受特务高层的信任。如果刘正生进入“通讯社”,他必定会成为特务,这是李青林万万不愿意见到的结果,他必须提醒刘正生,以免糊里糊涂的进了那个臭名昭著的组织。

  看完信后,李青林接过舅舅的话题顺着往下说:“表哥,舅舅说的对!你救了他的命,这潘可为还钱也是应该的。不管怎么说咱现在还不了解他底细,咱对他已经仁至义尽,不熟悉的人还是不要和他深交的好!”

  刘正生上次出手救潘可为,其主要原因还是慈悲心怀,并没有什么施恩图报的想法。刘正生在万通商号历练了这么多年,也可以算得上阅人无数,他现在看人也不会仅仅只看一面。

  刘正生点点头,道:“我知道,以后多加小心就是了!明天我给他回信,就说家里有事走不开,暂时不去开封。”

  刘正生想起还有一把匕首在身上,忙拿了出来,对自己父亲说:“刚才我急着回家,来人说了几句话就走了,我也没来得及让他把匕首带回去。我现在在万通做伙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