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四章 打劫
��才微微减少。

  温初白感觉脖子上一阵清凉,忽然想到,自己今儿遭了抢劫,是不是能算作那三次劫数中的一次?

  她一溜烟儿地进了后堂,扒下自己肩头的衣服往镜中看——那瓣花瓣还是那样,毫无变化。反倒是那裹成了一颗白粽子的脖子,难看得紧,叫她叹了口气,

  等到回家,白桃还不一定要怎样叫唤。她皱着眉,干脆拿了张方巾,在脖子上一扎,给它牢牢遮住。

  结果还没等白桃瞧见,她在溜回家的路上便先遇到了江煜。

  江煜显然也瞧见了她,手里拎着毽子的鸡毛几步跑了过来,“白娘子——来玩毽子啊!”

  温初白刚刚受了伤,哪有心情陪他玩,便道,“改日,改日。”

  江煜点点头,“那也行,那今日白娘子弹琴给我听?”

  温初白眨眨眼,一把抢过江煜手中的彩羽毽子,“我改变主意了,咱还是踢毽子吧!”

  她还穿着男装,不好在人多的地方跑,所以两人便还是去了老地方——后山。

  一开始的毽子比赛和上次没什么区别,江煜简直是单方面碾压式获胜,但不知从何时起,江煜竟像体力不支了似的,好几个明明很好接的毽子都没接上,让温初白高兴了好久。

  也不知二人到底玩了多久,直到天边的日头变成了红色,两人的肚子也都咕咕作响,她才一屁股坐到了草丛里,看见了不知道什么时候飘了出去的方巾。

  “白娘子。”江煜坐在她身边,正是因为发现温初白受伤他才故意放水,可他还得装作不知,“你的脖子怎么了?”

  “我……”她瞧着江煜,许是觉得自己就算说了实话,他也听不太懂,便毫无心理压力地把在文贝街发生的一切都说了。

  “你那个太子哥哥啊,就是太心软了——我的意思不是要杀那个抢劫的人,我是觉得,他是个好人,但不应生在在皇室之中,更不应立成太子,这只会让他成了众矢之的,成为争位上第一个要除的绊脚石。”

  江煜默默听温初白说着,看她说完才问,“白娘子很喜欢太子哥哥?”

  温初白有些莫名,自己说了这么多“皇权社稷”一类大逆不道的话,江煜竟然问的是她喜不喜欢江汎?

  “喜欢的。”她皱着眉回想,“其实他做的很多事都只是为了他心中的正义,但的确帮了我,也救了我,不过这应该也不能说是喜欢,确切地说,应该是欣赏。”

  “那……”江煜脸上放了晴,他笑着偏头,“白